2025年青海省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2025-03-28
发布时间:2025-03-28 浏览人次:128 文章来源: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青海省文化馆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青海省文化馆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特殊岗位)考核聘用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青海省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审核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钢琴伴奏、合唱指挥各1名。
二、考核聘用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按照发布考核聘用信息、现场资格复审、考核测评、体检、考察政审、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考生,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报告、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教务处证明,证明需明确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是否按时准予毕业并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内容;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4月9日之前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
在资格复审时,凡材料不齐、材料内容与报名信息不符、材料作假等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逾期不审查的,视为放弃考试。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4月7日至9日。
资格复审地点:青海省文化馆(西宁市西关大街66号办公楼五楼综合部办公室)。
四、考核测评
(一)考核内容和方式
钢琴伴奏专业考核内容由专业技能测试和培训授课能力测试2部分组成。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占总成绩60%,培训授课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占总成绩40%。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按1:6的比例(前6名)确定进入培训授课能力测试的人员。
合唱指挥专业考核内容由专业理论测试(笔试)和合唱指挥能力测试2部分组成。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成绩满分占总成绩60%,合唱指挥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占总成绩40%。根据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成绩高低,按1:6的比例(前6名)确定进入合唱指挥能力测试的人员。
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为1:1的,考核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二)总成绩并列处理
考核总成绩并列的,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残疾人等);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钢琴伴奏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确定,合唱指挥按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成绩排名确定。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
钢琴伴奏 2025年4月15日 上午8:30。
合唱指挥 2025年4月18日 上午8:30。
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点核对身份信息,未按时到达现场的视为自动弃权。
2.考核地点:
钢琴伴奏:青海省文化艺术职业学校(西宁市城中区砖厂路5号)。
合唱指挥:青海省文化馆(西宁市西关大街66号)。
(四)成绩公布
考核测评结束后,在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s://whlyt.qinghai.gov.cn/)公布考核成绩。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时间、地点及费用
体检在指定的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核人员成绩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由此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hlyt.qing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主管单位调查核实。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相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71-8175387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青海省文化馆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特殊岗位)考核聘用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青海省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审核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钢琴伴奏、合唱指挥各1名。
二、考核聘用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按照发布考核聘用信息、现场资格复审、考核测评、体检、考察政审、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考生,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报告、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教务处证明,证明需明确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是否按时准予毕业并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内容;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4月9日之前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
在资格复审时,凡材料不齐、材料内容与报名信息不符、材料作假等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逾期不审查的,视为放弃考试。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4月7日至9日。
资格复审地点:青海省文化馆(西宁市西关大街66号办公楼五楼综合部办公室)。
四、考核测评
(一)考核内容和方式
钢琴伴奏专业考核内容由专业技能测试和培训授课能力测试2部分组成。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占总成绩60%,培训授课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占总成绩40%。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按1:6的比例(前6名)确定进入培训授课能力测试的人员。
合唱指挥专业考核内容由专业理论测试(笔试)和合唱指挥能力测试2部分组成。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成绩满分占总成绩60%,合唱指挥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占总成绩40%。根据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成绩高低,按1:6的比例(前6名)确定进入合唱指挥能力测试的人员。
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为1:1的,考核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二)总成绩并列处理
考核总成绩并列的,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残疾人等);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钢琴伴奏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确定,合唱指挥按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成绩排名确定。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
钢琴伴奏 2025年4月15日 上午8:30。
合唱指挥 2025年4月18日 上午8:30。
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点核对身份信息,未按时到达现场的视为自动弃权。
2.考核地点:
钢琴伴奏:青海省文化艺术职业学校(西宁市城中区砖厂路5号)。
合唱指挥:青海省文化馆(西宁市西关大街66号)。
(四)成绩公布
考核测评结束后,在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s://whlyt.qinghai.gov.cn/)公布考核成绩。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时间、地点及费用
体检在指定的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核人员成绩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由此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hlyt.qing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主管单位调查核实。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相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71-8175387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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